159、流刑斩刑(2 / 2)

明末好国舅 泉释一切 3670 字 2021-09-06

盗罪,而被知府知县治罪。”

许显纯严肃道:“到时候,遇到一个通情达理的知府知县还好,若是遇到秉公执法的知府知县,那是判他流刑和斩刑,就全看阎兄弟你了。”

后世的抢劫罪,便是如今的“强盗罪”,是公认的最严重的一种侵犯财产罪,历朝历代都是严打的,而大明,对于强盗,自然更严。

《大明律》有言:凡强盗己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财者,不分首从皆斩……若窃盗临时有拒捕及杀伤人者,皆斩;因盗而奸者,罪亦如之。

换而言之,大明朝对抢劫罪的量刑,只看盗贼抢到钱,和没抢到钱,完全不考虑盗贼涉案抢劫的金额。

没抢到钱的,皆杖责一百,处以流刑;抢到钱的,哪怕只是抢到一文钱,都一律处以斩刑,可谓是把抢劫这个危害社会的行为,放在了法律的高压线上。

许显纯这话说得意思很明白,阎应元不追究盗贼说得话,巡检司的人最多教训教训那个什么也没抢到的盗贼,不会上报官府。

毕竟,上报官府的话,肯定会被知府知县在大堂公审,到时候这盗贼把巡检司和渡头上黑势力苟合的事情说出来,那不是给巡检司自己找麻烦?

反正,倘若阎应元继续追究的话,那很有可能在公审盗贼之中,牵扯出巡检司和渡头黑势力苟合之事。

到时候,若是知府知县秉公执法,巡检司的人逃不了,那盗贼更逃不了,按照《大明律》,他不是流放边地,就是就地处斩。

没入仕途,不熟悉官场那些弯弯道道的阎应元和熊兆珪,都不是傻子,经许显纯这么一解释,立马明白了其中关键。

当下,并未因那盗贼抢他包袱而记恨,反而被那盗贼的凄惨遭遇,而同情的阎应元,脸色一喜。

“谢许兄指点,小弟受教!”阎应元拱手谢道,心里面,对于这些锦衣卫也是有新的想法。

原来,这些朝廷厂卫之人,也并非都是坏人。

而另一旁,熊兆珪则是一脸懵逼的看着许显纯,说实话,今天许显纯的表现,可实在是太颠覆他对锦衣卫的认知了。

当然,许显纯可没功夫看熊兆珪脸色,和阎应元告辞一声,便带人离开了。

而后,熊廷弼和熊兆珪也和阎应元打了招呼,跟着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