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笑了起来,有的吹着口哨,对着燕柠做出轻浮的神态。
孟笛微微抬起眼皮,看着燕柠的眼睛,燕柠的脸上依然带着淡淡的微笑,眼眶泛红,发丝有些凌乱地搭在脸上,显得很是凄美。
“不管是破鞋还是好鞋,能穿就行。”
孟笛放下酒杯,拿起手帕擦了擦手。
“好吧,春宵一刻值千金。”
威尔逊耸了耸肩,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嘴角勾勒出一抹邪异的弧度。
“我希望明天看到她的时候,要么是一具尸体,要么是你的仆役。”
威尔逊的声音骤然变冷,孟迪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表情。
“呵呵”
威尔逊突然笑了,让人如沐春风,他俯下身段贴近孟笛的耳畔,低声说道:“这些年,你都没有收过一个仆役呢。将你异化的长者,难道没有教给你初拥仪式吗?”
他说完,脸上便浮现出自信的笑容,那是一种将一切都牢牢把控在自己手中的自信。
盯着孟笛看了很久,他似乎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我们走。”
威尔逊招呼着仆役一同离开了,孟笛的后背早已被冷汗浸湿。
“好了,没事了。”
孟笛把手放在了燕柠的手背上,轻轻安慰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就在这时,酒吧突然变得很是吵闹。
一群面露匪气的痞子抄着棒球棍和铁棒走了过来。
为首的男子阴沉着脸,脸上额头上还缠着纱布,正是之前在酒吧和孟笛斗殴的富家公子。
“就是那个小白脸,给老子废了那个他!还有那只鸡,今天老子要拿棍子怼到她死!”
富家公子目露凶狠,挥了挥手里的金属棒球棍。
他话音刚落,身旁的痞子们便蜂拥而至。
孟笛一把掀翻了桌子,抡起酒瓶砸在了迎面而来的混混头上,混混立马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
酒吧里的人见了血,便纷纷尖叫着逃开。
隐匿于其中的血族倒是饶有兴致地看着,没有退场。
为了防止暴露自己的身份,孟笛没有施展魔法。
他凭借着在军队里学到的格斗技巧,倒也没怎么吃亏。
矮下身躲过袭击来的铁棒,顺势一击刚猛的直拳打断了一个混混的鼻梁。
孟笛欺身上前,用手肘重击他的腹部,然后双手抱住他的头,用膝盖重击面门,让他彻底地失去了战斗能力。但他下手也有分寸,不至于要了他们的命。
险险避开公子哥砸过来的啤酒瓶,他出腿一扫,另一个混混下盘不稳,便重重摔在地上。
孟笛徒手夺过了那纨绔公子的铁棍,迎着他的面门就是连续几击重拳,将他打得晕头转向。
他护在燕柠身前,一手持着铁棍横扫,一手抄起折凳对围上来的痞子猛击。
一番打斗之后,混混们都躺在了地上,孟笛也不好受,挨了不少闷棍。
他没有多想,就牵着燕柠的手一路狂奔,身后还有不少混混穷追不舍。
出了酒吧,热闹的都市便横在眼前,他牵着她努力奔跑着,倒是像极了私定终身,与全世界对抗的少男少女。
燕柠没有说话,也没有反抗。或许,她早已没有了反抗的勇气。她也曾是骄傲的公主,却不可避免地被磨掉了棱角。
她过去很喜欢张爱玲的一段话:“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被人安放好。愿有人可以免我颠肺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我知,他永不会来。”
如今的她就任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穿过只有欲望,没有温度的世界。
就像那个电影里,余文乐带着苹果妹奔跑一样,若是有那一首《把悲伤留给自己》应当会更加应景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