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势均力敌,棋逢对手(1 / 2)

大家都是上来就干架的人。

也不需要太多的约定,马超一见到麹义挥舞着方天画戟就丢下军队迎着自己冲上来,连其他客套的场面话都没有说,他就觉得麹义也是个好战的。

倒是没有想过人家其实就是想要拿下自己的项上人头来祭天一番,激发一下自己士卒们的血性,让他们能够用血腥来消除一部分长途跋涉而来的疲倦。

“吾乃扶风马孟起,吾不杀无名之辈!来将通名!”

马超一直觉得赵云那样的出场方式一直都很酷,所以在自己对着河水摆了许久之后才确定了自己的姿势和口号。

麹义倒是觉得这小子挺有意思的。

这扬起的尖下巴,还有一起扬起的枪尖,都指着自己,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一个还没有被现实毒打教训过的小年轻。

这样的毛崽子能够成为刘备阵营的先锋军的主将的话。

他可不觉得一直以来都很稳健没有犯过啥错的刘备阵营会选择一个真的什么都不懂不会的小家伙带兵。

那只能证明这是个天才。

是个天赋不逊于刘备阵营中那些年轻的大将们的小天才。

这就更棒了。

天才的陨落,才能够带来更多的创伤,难道不是吗?

一想到自己的方天画戟要畅快地饮用一个天才的血液,麹义就觉得自己现在整个人充满了干劲,身上的疲倦一扫而空,力量自然地充盈了身躯的每个角落。

“将死之人无须知道我是谁。”

麹义没有带上那么多的前缀后缀,他还是没有告诉马超自己是谁,这句话在他的嘴中显得更加冷酷刻薄。

马超甚至能够从他的语气中感受到了麹义对自己的必杀之心。

他有些恼怒。

自己出道这么些时间,也没有谁会这般轻视自己,这麹义算什么东西?

哪怕之前在刘备阵营之中展现出来的天赋有多强,交际能力有多好,马超的缺点还是在这个时候显露出来。

受不得激,也会因为一句话记恨对手。

原本还打算先用几分力去试探试探这个跟自己一样好战的大兄弟,但是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理会自己的热脸。

不过这也让马超冷静了一些。

战场之上和平日里的交往就不同很多了,敌人就是敌人,没有什么战斗发烧友的说法,生死就是在一瞬之间,自己必须要认真对待每一场战斗。

两匹快马的交错,也只能够让他们短暂地交流上一句话,在说完话之后,下一秒就已经近身了。

交手在电光火石之间。

麹义的方天画戟颇有一种和吕布一般的霸气,而且他甚至比吕布还更多上一份有攻无守的猛劲。

以伤换命。

这是麹义的打法,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

马超可没怎么见过这样的战法,他在看到麹义那种不给自己和对手留下保命余地的动作,心脏噗通一跳。

对于这个军二代来说。

虽然在西凉的时候就已经经常在沙场上驰骋风云,但是他的实力是要超过普通士卒的,在西凉的战场上也没有遇到多少真正实力足够强劲到可以威胁到自己生命安全的猛将。

就算是有那些猛将,他们对于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崽子也不是很感兴趣。

而到了刘备阵营之后,就直接被关羽看上了,大家跟他较劲的时候,打不过他的对他没法造成威胁,打得过他的会留手不会这么狠。

所以这种如此直面生死胜负的战斗,马超还是第一次感受到。

虽然凭借武学天才的天赋来感受对手这一招的威力其实还没有关羽上次打趴他的那一击强,但是这种气势上,自己就没有接的勇气。

没有使出应对的招数,马超虚晃一枪,侧了个身子,避开了麹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