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傅斯年认为沐笙箫喜欢烟花,喜欢文学,喜欢零食,喜欢玩乐。
更喜欢他。
结婚后才发现,最后一个爱好要加上修饰词。
她喜欢好色的他。
他喜欢的女孩在五年里长大了,告别了不谙世事。
现在是一朵雏菊,外表是纯白色花瓣,清新可爱漂亮。
实则,有个黄色花蕊。
“充电?”
傅斯年故作疑惑吐出两个低沉音调,拨开沐笙箫的长发落在脑后,露出精致锁骨和天鹅颈。
温凉指腹顺着锁骨而上,流经下颌,抚摸上素净脸,笑得别有深意。
“插头得插进插座里才能充电,笙箫想怎么充电?”
“你!”沐笙箫果然一下子来了精神,“老公,你开车,疑车有据,我要逮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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