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三人离开了电话局的大门口,朝着最近的一个农贸大市场走去,买了几件军大衣,几个棉被子,用了一个麻袋装了起来,又买了一些吃喝,最重要的是弄了好几瓶子的烈度白酒,用来取暖,然后朝着郊外走去,也就是几人从边城过来的时候,跳车的那个地方。
漠北这个地方的天气有些太恶劣了,这个季节,其他的省份或者是城市,也就是刚刚降温,换上薄一点的外套,可是在漠北都得穿棉衣服了,要不然会冻透的,昨天晚上还下了一场大雪。
三人也没有在漠北也没有什么行李,只有当时收留他们的那个老头,因为打算会随时的离开,提前就和那个老头说好了,如果哪天晚上几人没有回去,那就是离开边城了,不仅如此,还在居住地方的褥子底下留了一些钱财,算是一点好处吧。
......
下午一点多,邓青云开着面包车过来了,随行的还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穿着一身西服,外面一个黑色的长款毛呢大衣,还戴了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有点像个南方过来的一个老板。
“越哥,这是老陆,昨天刚从广城那面过来的,宁哥让他和我一块儿去,说我身上的流氓气质太严重了,容易把事儿办砸了~”
邓青云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越哥,你好~”
老陆也很有礼貌的打了个招呼。
被一个比自己大了那么多的人叫越哥,韩越是真的不习惯,把皮箱子拽了出来,放到了床上:
“不用那么客气,叫我韩越就行了,这是我准备的钱,要是不够,我让人在送过去,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高超家里所有的房产都拿下,这是一会儿你们要去的地址,找他就行了,他会带你们去的~”
韩越又递过去了一张纸条。
“好的,越哥,放心吧,那我俩现在就出发了?”
邓青云接过了纸条和皮箱子。
“等会儿,我派个人跟你们一块儿去,他对边城比较熟悉,有什么情况,也能有个照应~”
韩越站起身,朝着外面喊道:
“猛子,你拿着家伙,和邓青云他们一起去~”
“妥了越哥~”
猛子应了一声,穿上了衣服,走了过来。
邓青云笑了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是怕自己拿着钱跑路了,毕竟这都不是小数目,人之常情,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行,越哥,那我们就先走了~”
“嗯,走吧,你们三个开楼下的那个黑色轿车,面包车留下吧,别开了~”
“好的~”
三人走了以后,韩越看了一眼时间,然后也出去了,今天还有点其他的事情,需要去和小孟见个面,两人挺长时间没有见面了。
出去之后,开着面包车就离开了,今天是周日,小孟应该没有上班,就直接奔他住的地方开去,小孟所住的房子是单位给分的,虽然每月工资不是很高,但是生活是一点压力都没有的,可以说是相当的滋润了。
小孟这个人可以说是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在粗俗一点的说,那就是一个妥妥的怪胎,上学的时候属他最能混,打仗也是最多的,而且也看不到他学习,整天在那里玩儿,就跟个二傻子一样,但是回回考试的名次都很高,仅次于韩越而已,最后还考上了那么一所好的大学,最后又被分配到了审判院,这么好的一个单位来,这上哪说理去啊,真是人比人,能够气死人啊。
而且小孟长得也比较精神,一米七八左右的身高,比韩越高了几公分,长得也是白白净净的,腰杆笔直,戴着眼镜的时候,像一个年轻的学者,摘下去眼睛,那就是妥妥的一个衣冠禽兽,一个大流氓子,曾经是狠狠的收拾过小飞和老肥的,被两人称为狠人。